木门的“吱呀”声响彻在空旷安静的院子里。
焦急等待的人明白,这是林志远和林志勤回来了。
王玉琴赶紧拉开房门,准备迎接丈夫。
没办法,倒卖在这个时候可是很严重的罪,但凡丈夫出去做的是不违法的事,她现在都已经在和周公下棋了。
林志勤并没有第一时间回他的小家,而是先去了老爷子和老太太的屋子,把卖猪肉的钱上交。
一回到自己的小家,他就受到全家人的热烈欢迎。
闺女好奇又忐忑地询问他今晚的行程;妻子对拉着里里外外进行检查;儿子更是回别墅空间端出一碗蛋炒饭给她做夜宵。
林志勤受到如此前所未有的热情关注,满足之余还有些无语,“以前你爹我挣几十上百万的时候也没见你们这么热情啊!”
说着他还从口袋里掏出二十块钱放在桌子上。
“嘿嘿,这不是以前爹的赚钱方法都是合法合规的嘛!这还是第一次考写在刑法里的方法赚钱,我们都感觉新奇。”林惊蛰从桌子上拿起一张纸币打量。
他还是第一次见这个年代的钱。
“你们卖了多少肉,怎么就这点?”王玉琴拿起桌子上的另一张纸币,越看越觉得少。
虽然知道这个年代的物价低,但也不能低成这样啊!
林小满看看哥哥手里的纸币,又看看亲哥手里的纸币,最终选择从亲哥手里虎口夺食。
她一把抢过纸币,新奇不已,翻来覆去地看,还上手摸了又摸。
被抢钱的林惊蛰突然道:“妹,这个年代的小偷特别多,很多人都喜欢把钱藏□□里。”
林小满惊奇的表情僵硬在脸上,手里的纸币突然变得烫手了。
虽然她知道林惊蛰的话有夸张的成分,但她记得很小时候,见过外婆把钱藏袜子里。而且据说老一辈人都爱那么干。
林惊蛰成功用恶心干倒妹妹,重新把钱夺了回来。
“咱现在还没分家呢。”林志勤咽下嘴里的蛋炒饭,无语地看着媳妇,“八毛钱一斤,一共卖了一百斤,收入八十块。我和林志远的跑腿费一人十块,剩下的十块还是因为老太太看在猪是林白露杀的份上,单独给的。”
王玉琴这才想起来,现在还没分家,大头得走公账,“自己习惯了当家做主,一时间还真没反应过来。”
王玉琴扒拉记忆,回忆他们家穿来前林家三房倒卖的事,发现次数不多,跑腿费更是几毛,能上“元”的都算大生意了。
这么一看,十块钱不少了。
“还真是多亏了白露。明天就把这钱给林白露吧!”
“咱们不帮她收着吗?”林惊蛰凑到亲娘旁边问:“这年代不都流行给闺女留着做嫁妆嘛。妈,林白露现在也是你闺女了,你得为她准备嫁妆。”
“她才十七岁,考虑什么嫁妆。”在王玉琴看来,在心理层面林白露不是她亲生的,但在血缘层面林白露就是她亲生的,这没得跑。
虽然她肯定没法对林白露像对林小满这样亲近,但该有的肯定不能少,其中就包括婚姻大事。
十七八岁,那就是个孩子,加上她身体本来就不好,怎么也得留到二十岁。
如果不是这年代结婚稍微晚点就容易被人戳脊梁骨,传各种流言蜚语,在她看来林白露二十五岁以后结婚最好。
“再留两年,咱家日子应该能好点,也能给她多准备点嫁妆。免得她那小身板,真就小小年纪没了。”
“爸,你们卖了一百斤肉,那还剩多少,我们明天能吃到肉吗?”林小满现在最关心的还是吃的问题。
虽然他们家能偷吃,但谁知道别墅空间会不会像小说里一样刷新。
况且,偷吃的感觉真的不好,再好吃的东西也吃得心里别扭,像做贼似的。
一想到这,林小满又想起白天在山上,她不得不对着林白露承认她偷吃的窘事。
林志勤道:“没剩多少了。本来那猪就只有一百五十多斤,去掉头、去掉内脏、去掉纯肉一百斤,你觉得还能剩多少?”
“不都说春耕和秋收都非常辛苦,要补充油水吗,怎么卖了那么多?”林小满还以为能好好吃几顿肉。
她还没吃过野猪肉呢!
看着小闺女哭丧的表情,林志勤又好心安慰一句,“野猪肉不好吃。冰箱里不是还有两斤排骨吗,让你妈给你炸排骨吃。”
“咱们还是少偷吃吧!”林小满嘟着嘴,有气无力地说:“林白露眼睛可厉害了,我们得防着点她。”
“什么情况?”林惊蛰问。
林小满就把早上的事简单说了,然后道:“妈只是给我拿糖就被林白露看到了,难保什么时候不被别人看到。”
林惊蛰却注意到了另一个问题,“你看了那么多小说,都没发现林白露在茶你吗?”